招财猫 发表于 2013-1-21 16:13

交警扣留事故车辆时间的长短看情况而定!


1、如果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

2、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最长为33天;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

3、极特殊情况下(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1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

不知道不明了 发表于 2013-1-21 16:34

嗯....就是,免得被所谓的什么警坑了

回忆过去 发表于 2013-1-21 22:49

他们手里拿的张张都是支票啊~

w-mm。 发表于 2013-2-7 12:47

拿瞄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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