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浦保安公司的员工,自从2013年起,广西某某林业有限公司就外聘我们公司的58名保安,作为护林员,其中包括我。我们兢兢业业地工作,直到今年10月份,合同未到期,我们被单方面解约,广西某某林业有限公司还拖欠我们三个月工资。
事情是这样的:从2013年起,某某林业有限公司就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外聘我们作为林业公司的护林员。合同每年一签,今年7月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一年的合同,根据合同,我们的劳动关系延续到明年七月。然而,今年10月17日,某某林业有限公司单方面告知合浦保安公司,通知我们不用去上班了,等候通知,我们却得知:该林业公司已经聘请了北海某某保安公司,17日当天他们已经开始工作。也就是说,他们在合同期间内,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关系。
除了单方面解约,自从签订劳动合同以来,该林业公司还扣留了我们一个月的工资,这也就算了,从今年1月份至今,还拖欠我们3个月的工资没发。每人月薪3500元,至少拖欠我们60万的工资,还不包括我们的绩效工资(1000元/月)和加班费。有一半以上的同事跟我一样,都是拖家带口的,要养家,要供房,林业公司这样拖欠我们工资,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按照合同规定,如果抓到盗窃林木的人,抓到一个奖励500元,可是我和我同事抓到一百多个人,也没有任何奖励,但是被偷林木的数量超过一定数额,我们就被扣钱,但那个数额是不是有水分还很难说。合同上规定我们每天上8个小时班,但我们经常每天要上12个小时,甚至20个小时的班,也没有加班费。
做我们这行,真是很辛苦的。没日没夜地在外面工作,日晒雨淋的,林业公司不肯定我们的工作也就算了,还这样对待我们!真是令人心寒! 希望林业公司能够设身处地地为我们58位同事考虑考虑,跟我们协商解决好,拖欠我们的工资,什么时候发放。否则,我们只能走法律途径,找专业人员咨询像林业公司这样单方面解约,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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