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零时起,广西成品油价又跟全国同步上扬。不少市民奇怪,为什么不是此前传说的“年内最小涨幅”呢?12月28日,从自治区物价局了解到,这是按照相关通知规定的加价标准测算出来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方案》规定,我区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同时停止广西区内销售低于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由于本次调价窗口离广西油品全面实施升级日期仅有3天时间,因此,本次油价调整方案,广西出台了两套价格,对油品已升级为国五标准并完成公示公告的,实施国五车用汽油价格。没有完成升级的,实施国四车用汽油价格,具体价格见附表。
对比新旧价格,国四汽油每升平均涨幅仅为0.8分钱。国五汽油标号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大家习惯的90号、93号和97号,而是变成了89号、92号和95号汽油,对应每升平均涨幅达到了0.21元。为什么涨幅这么高呢?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车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质量标准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的加价标准为每吨170元和160元”,经测算后,制定出上述价格标准。
为避免车主加国四汽油付国五汽油的钱,自治区物价局要求,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和对应的质量标准。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经常加高标号油的车加了低标号油,需看车辆实际使用中是否易产生爆震,若发动机启动困难,有强烈震动或有清脆的金属碰撞声,建议更换高标号汽油或者购买相关的燃油添加剂,以此来改善油品质量,减少对发动机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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