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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大力推进北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动北海市的青少年民族器乐教育水平 。经研究,北海市委宣传部、北海市文明办决定于今年举办第九届青少年儿童“中华民族器乐经典名曲”演奏大赛。
一、大赛主题
唱响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共北海市委宣传部
北海市文明办
2、承办单位
北海市群众艺术馆
三、参赛基本条件
北海市35岁以下的青少年、儿童,对中国民族器乐热爱并具有一定的演奏技巧,接受过业余或专业学习者均可报名参赛。
四、赛事安排
本次比赛分为报名、抽签、预赛、决赛及颁奖晚会
1.2017年4月3日——4月21日接受报名。
2、2017年4月27日抽签及召开领队会
3.2017年4月29日——5月1日进行预赛。
4.2017年5月13(星期六)——14(星期日)日举行决赛。
5.颁奖晚会彩排和演出时间另行通知。
五、预赛、决赛地点
预赛、决赛地点安排在市群众艺术馆二楼演艺厅
六、参赛要求及评分规则
本次大赛独奏将按报名时的实际年龄分组;2人以上为组合组。
1.分组要求
(1)儿童A组(10岁以下,200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B组(10岁以上——14岁以下,2003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出生)
(3)青少年组(14以上——35岁以下,1982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出生)
(4)组合组(35岁以下,不分年龄段,但每个选手最多只能参加两组)
2.参赛乐器
参赛乐器指定为中国民族乐器,可独奏、组合(重奏、合奏)。
3.演奏曲目、形式及时间要求
每个(组)选手自选演奏经典名曲,乐器自备,初赛演奏曲目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决赛不控制时间,完成整首作品演奏为宜。参加初赛、决赛选手每次演奏参赛曲目不能重复,曲目演奏形式不限,曲目级别不限,可以使用伴奏(乐队或CD)。
4.评分规则
进入决赛选手名额为参赛总人数的50%。初赛成绩占总成绩30%,决赛成绩占总成绩70%,两项相加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5. 评委组成
为使本次大赛更公平、公正,更具有权威性,大赛预、决赛评委组将由北海市内及广西区内的专家老师组成。
6.独奏乐器分类
(1)弦乐类 (2)弹拨类 (3)吹管类
七、奖项设置
1.独奏
各组、各类均设金、银、铜 奖若干名,获奖者分别颁发奖牌或证书。
2.组合组
设金、银、铜 奖若干名。获奖者分别颁发奖牌或证书。
3.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名
获奖者分别颁发奖牌或证书
4.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获奖者分别颁发奖牌或证书。
5.优秀潜力奖若干名
本奖项针对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学生而设置
八、报名相关事项
1、本次大赛分为自由报名及单位选送
2、乡村学校少年宫参赛项目及选手由县区宣传部、文明办负责组织报名,参赛项目及选手数额由各县区据实际情况确定。
3.认真详细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登记表。免交参赛报名费。
4、报名地点:北海市群众艺术馆办公楼3楼戏曲部。
联系人及电话:0779-3052459卢老师(18677989515)卿老师 (18600815569)
中共北海市委宣传部
北海市文明办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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