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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5月23日开始,铁山港公安分局兴港派出所户籍业务办理窗口全面开通了全国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换补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权限,实现了港区自海城区、银海区之后又一可以受理全国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的突破。
这是铁山港公安机关落实公安改革又一新举措,实现了服务跟着群众走,真正做到让辖区企业职工、农村、社区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截止8月13日,兴港派出所户籍业务办理窗口受理异地身份证挂失11张,异地办证11张。
异地办证流程
① 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居住证,到就近异地受理点办理;
② 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需交验原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需交验户口簿或居住证;
③ 缴纳工本费。到期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
④ 领取证件。异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制作完成后送达受理窗口,申请人凭回执单到受理点领取。
办理时须本人持以下证件之一:
(一)户口本;
(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三)居住证;
(四)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居住证;
(二)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三)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四)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约2个月即可领到新的二代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因户籍信息变更后需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仍须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目前也无法跨省异地办理。在广西区外的广西户籍居民,目前也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等业务,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铁山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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