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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在辖区石湾服务区开展区域联动整治行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也没有悬挂临时号牌和保险标志等。
执勤民警马上上前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保险单和临时号牌时,驾驶员称该车刚从南宁购买,因为是星期天临时牌没有办理,保险也没有购买,想到南宁距离合浦不远一会就回到了,就存在侥幸心理,想开回合浦再上牌和购买保险,就驾车从南宁回合浦了。
最后,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车司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交警提示:不管是什么车,如果没有悬挂号牌,就属于违法行为。在汽车销售4S店买到车辆后,首先要在4S店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去到附近车管所办理临时号牌,才准许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并未授予汽车销售4S店的新车或试驾车可以不悬挂号牌或张贴临时号牌的特殊权利,如果这些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一样会依法进行处罚。(广西高速交警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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