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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北海市区一名骑行自行车的女子因为随意横穿马路,被一辆小车撞倒在地。 11时30分许,张某英骑行二轮自行车在北部湾路和安社区超市路段时在未注意观察道路车辆行驶情况下横穿道路,与张某梅驾驶沿北部湾路由西往东行驶的桂E6***号小型客车撞到了一起,张某英连人带车一起倒地,腿部受伤。随后,小型客车驾驶员张某梅报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第一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察。
在勘察取证中,民警认定张某英在骑二轮自行车过马路时,并没有通过斑马线行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机动车与行人过马路时必须通过斑马线,禁止从机动车道中乱穿马路;此外,穿越道路时,应该保证路况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而张某英则在未确保道路安全的情况下肆意横穿道路,是此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小型客车驾驶员张某梅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路口,是此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经勘察结果认定,张某英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梅承担次要责任。由于当时双方车速不快,驾驶人张某英轻微受伤,双方已现场协商处理完毕。 在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往往是受伤严重的一方,因此,交警在这里提醒大家,非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特别是横过道路时一定要互相礼让求和谐,切勿加速急抢行。(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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