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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开展了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飓风行动”,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但仍有不少人心存侥幸心理,无视法律法规,最终自讨苦吃,害人害己。
2019年5月24日06时50分许,民警接警赶往在广东路浙江路口。在事故现场,斑马线上有两辆电动车,其中一辆倒地,一辆停靠旁边,为避免二次事故发生,民警在车流后方使用警示标志、锥桶等器材对来车进行提示,提醒来车减速慢行。
经现场勘查,蓝某富驾驶合浦E5973号二轮电动车于广东路浙江路路口由东往西闯红灯通过路口时碰撞张某龙驾驶的北海Z7905号电动车(搭载张某淼,14岁,九中学生),造成以上三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幸当时两车车速不快,三人仅受轻微伤。经调查取证,民警认定蓝某富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对电动车闯红灯严重违法行为,北海公安交警绝不手软,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上限严处。
北海交警提醒,电动车闯红灯对整个交通环境及其每个个体而言,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遵守交通法律,安全文明驾驶,平安开心回家。(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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