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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说的这个案例,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
9月15日,贵州六盘水。交警在高速上巡逻时发现应急车道上停着一辆标明“冷藏车”的厢式货车,车底冒出滚滚浓烟,火势也在逐渐变强。
交警立即靠边停车,分组开展救援。一组用反光锥筒将车辆隔离,提示后方来车注意,另一组从警车上取出灭火器对准冒烟起火部位喷射。因处置及时得当,不一会儿,车辆冒烟部位的火势得以扑灭。
危险排除后,驾驶人王某并不是第一时间表示感谢,而是直接说:“车没有什么问题了,我能不能走?” 王某急于离开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根据常理,车辆起火被扑灭后,开车前应该首先检查车况,确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但王某却只是想尽快将货车开走。 为了稳住王某,交警提出让他开车到前方收费站做检查,确认安全后再离开,并通过警车压道的方式在前引领。到达收费站停车后,交警要求王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检查,并出其不意要求他打开车厢接受检查。 听到要打开车厢时,王某表情一变,迟迟不肯上前。在交警强烈要求下打开后,交警发现这辆“冷藏车”里装的居然是63头生猪!
经调查,王某受暴利驱使,无视政府严控非洲猪瘟疫情的政策,从云南运输生猪准备到贵阳贩卖。 目前,王某因涉嫌非法运输生猪,已被移交派出所和农业农村部门调查处理。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