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但是北海几名村民为了骗取征地补偿款,竟通过抢栽、抢种青苗、抢建地上附着物等方式,企图骗领巨额征收补偿款,结果因涉嫌诈骗被起诉。
9月29日上午9时,银海区法院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的方式对李某超等7人涉嫌诈骗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银海区各机关单位、村委近200名村民、干部观看庭审直播,整场庭审直播共有36266人围观。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0月18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关井村民委员会934.3965亩集体土地的预公告。同年10月24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在银滩镇关井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栏张贴该预公告。被告人李某超、李某宗、叶某荣、李某和、叶某徽、冯某、林某在获悉政府征地信息后,采取在征收地块上抢栽、抢种青苗、抢建地上附着物等方式,企图骗领巨额征收补偿款。后被土地征收部门清点地上附着物时发现存在抢种抢建情形,各被告人未能得逞。
其中,被告人李某超于2018年年底获知征地信息,得知其父亲、伯母、婶婶名下土地均属于征收范围之内,经征求其三人意见后,便向被告人冯某、林某提议合伙在上述地块上抢建抢种罗汉松、发财树、水井、水管、水池等附着物以获取补偿款。并商议所得补偿扣除本金后3名被告人共占50%的份额,另50%份额由地块所有者获得。经评估,被告人李某超、冯某、林某在李某超伯母、婶婶的被征收地块上抢建、抢种的附着物价值共人民币293334元;李某超在其父亲被征收地块上抢建、抢种的附着物价值共人民币152206元。
此外,被告人李某宗、叶某荣、李某和、叶某徽在被征收地块上抢建、抢种的附着物征地补偿价值共计人民币59059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超伙同被告人冯某、林某、及被告人李某宗、叶某荣、李某和、叶某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银海区各机关单位、村委组织村民、干部观看庭审直播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当庭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七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均表示认罪悔罪,愿意配合将抢建抢种的涉案地上附着物进行拆除。因本案涉及被告人数众多,合议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银海区人民法院 法制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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