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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副厅级)受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7年间,赵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达1344.5万余元。赵丽当庭认罪,并流下了懊悔的眼泪。
赵丽是广西培养的壮族女干部,曾任龙州县县长4年,主政大新县7年之久。
被控受贿逾1344万元,女县委书记当庭认罪流泪
公开的履历显示,赵丽今年51岁,广西钟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20年,被告人赵丽利用其担任大新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农伟等7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其专职司机农卡伦(另案处理)或本人,直接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44.5余万元。
赵丽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如实供述其他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已退缴赃款835.7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赵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130万元,单独收受他人财物214.5万余元元,共计1344.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受贿犯罪中,赵丽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被告人赵丽当庭认罪,流下懊悔的泪水。法院供图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赵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最后陈述阶段,赵丽当庭表示认罪,并流下了懊悔的眼泪。
职务曾一个多月间三度调整,半年前落马
据公开简历,赵丽,女,壮族,1969年3月出生,广西钟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0月参加工作。
赵丽曾任广西龙州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崇左市江州区委书记等职。2013年5月起,赵丽出任崇左市下辖的大新县委书记。
2016年5月至6月间,1个多月的时间内,赵丽的职务三度调整。尽管从表面上看,赵丽实际负责的工作,仍旧是大新县委书记,似乎转了一圈,回到了原点,但在调职过程中,她不仅取得了在市委机关工作的履历,更是直接跻身市委常委之列。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这位边境地区的县委书记还曾被媒体报道。
赵丽参加军事日活动,练习枪械分解结合。图片来源:中国军网
今年4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标:广西崇左市委、大新县委书记赵丽,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和监察调查。
今年6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赵丽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通报中称:经查,赵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干扰巡视巡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私车公养,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胆大妄为、肆无忌惮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违规插手扶贫项目。
赵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违纪违法行为都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依据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丽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崇左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大新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因拒不认罪,广西崇左另一女副县长曾获刑13年
值得注意的是,一年前,广西崇左市还有一名80后落马女副县长陈英受审,因其拒不认罪退赃,引发舆论关注。
据媒体报道,扶绥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涉嫌受贿逾千万,拒不退赃,受贿1200万一审获刑13年。
据公开简历,陈英生于1980年6月,1998年从南宁师范学校中专毕业,毕业后在家乡龙州县龙州中学任教师。6年后,陈英转而从政,任水口镇副镇长。2013年,时年33岁的陈英出任扶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据《广西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9月6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共扶绥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及其胞弟陈祺受贿一案,法院审理查明其受贿达1200余万元,一审判处陈英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在法院通报的消息中称,被告人拒不认罪、悔罪,拒不退出绝大部分赃款,依法从严予以惩处。
赵丽简历
赵丽,女,壮族,1969年3月出生,广西钟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0月参加工作。
2002.09—2005.02 广西龙州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5.02—2006.07 广西龙州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2006.07—2009.02 广西龙州县委副书记;
2009.02—2009.03 广西龙州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9.03—2013.01 广西龙州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2013.01—2013.05 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委书记;
2013.05—2016.05 广西大新县委书记;
2016.05—2016.06 广西崇左市委副秘书长(正处长级);
2016.06—2016.06 广西崇左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6.06 广西崇左市委常委、大新县委书记。
2020.04 接受广西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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