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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北海市行政区域内管辖的高速公路实施大型车辆靠右侧车道行驶的通告
为规范我市高速公路通行秩序,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2021年2月1日起对北海市行政区域内管辖的高速公路实施大型车辆靠右侧车道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大型车辆是指中型、重型货车和中型、大型客车(以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准车型为准)。
二、北海市行政区域内管辖的高速公路:G75兰海高速2170KM+100M--2225KM+892M段、G7212柳北高速287KM+100M--310KM段、G59呼北高速2764KM+174M—2806KM+459M段、S5923松铁高速9KM+547M—21KM+439M段等高速公路。
三、大型车辆在高速公路单向3条(含)以下车道(不含应急车道)路段通行的应当在最右侧车道内行驶, 在单向4条(含)以上车道(不含应急车道)路段通行的应当在右侧两条车道内行驶;超车时可以借用相邻的左侧车道行驶,超车完成后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情况下应立即驶回原车道,禁止连续超越2辆(含)以上机动车。
四、执行紧急任务的大型消防车、应急救援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不受此管理措施限制。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月26日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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