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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房也是,中介想吃买家差价,被我拒绝了,我直接换了家中介。”“之前遇到过经纪人吃公司手续费,公司只收1%,他收2%。”
又到一年一度的3·15,深圳楼市又发生一起轰动行业的中介吃差价被举报,双倍赔偿购房者的案例。该案例曝光被中介套路吃差价后,买卖双方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法院会如何判决等,在业内引起广泛讨论。
值得注意的是,3·15当日,深圳住建局也发布了严打造假买房的通知,指出,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申购商品住房者,深圳有关部门将对此类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今年2月,李先生通过深圳德佑御珑苑A店门店购买二手房,签订了合同。当时商定的房屋总价为1940万元,并额外支付超21万元的中介费。但其后来发现三方合同不一致,并了解到业主的交易底价为1880万元,其中60万元差价业主转给了中介方。
德祐回应称,据查,三方实际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一致的,合同中房价统一为1940万元、佣金统一为21.34万元,买卖双方都知情且签字。但在后来系统申报时,出现了佣金不一致的购房合同,这也是经纪人为规避公司规则,篡改了三方实际签约的房屋买卖合同。
3月14日,德佑(天津)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回应,称经纪人私自进行暗佣操作,违反佣金费率管理规定,高于佣金费率报价签约,对客户履行120万元的赔偿。不过,对上述三方签订承诺书、购房合同的多处细节,业内讨论也产生了争议。
(每日经济新闻)
转自:微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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