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期间 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物的通告
为保障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顺利举行,现就活动期间我市禁止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 (以下简称“低慢小”)航空器具和空飘物起降、飞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25日8时起至10月26日24时止,全市(含合浦县)行政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 以下区域为重点限制区域:北海银海区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北海国际客运港、海丝首港、 合浦县合浦工业园、银滩三号路以南-滨江路以东区域、高德古镇、海上丝路文化遗址公园、 北海银基国际滨海旅游度假区、北海国际游轮母港。
在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 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三角翼、动力三角翼、热气球、空飘气球、系留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 孔明灯等“低慢小”航空器具和空飘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
二、在临时空中限制区内,“低慢小”航空器具等的使用单位及个人要严格落实禁飞规定。 公安机关将强化对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的监控,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三、对不遵守临时空中限制规定、妨害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我市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 依法查处。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北海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24日
来源:北海公安、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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