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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北海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坚持“人民至上”,主动担当,尽责履职,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29人,提起公诉24人。1月27日,北海市检察院、北海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及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八件典型案例。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疫情期间组织或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不仅是妨害了我国对国(边)境的管理,更是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带来隐患的行为,应依法严厉打击。2021年3月21日,被告人梁某某等人(均为越南籍)在越南境内组织买某某等13名越南籍人员(均无合法出入境证件)偷渡至我国境内,再由杨某某、陈某某、张某某负责运送上述越南籍人员前往广东省务工。3月28日凌晨,上述人员途经广西合浦县山口镇兰海高速桂海公安检查站时被查获。目前,梁某某等4人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已被北海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介绍,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3起轻微案件建议公安机关转作治安行政处罚处理,公安机关予以采纳。同时,多点发力积极投身北海战“疫”实践。针对办案中总结归纳的代表性问题,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通过“两微一端”“检校合作”等平台开展了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并制发《关于检察机关依法保障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指导全市检察机关融合新发展理念,在办案中注重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健表示,北海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加大力度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多方面深度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中,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打击犯罪的力度和保护人民的温度。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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