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孙环志辞去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孙环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报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9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石全的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二
决定任命:
陈炎招为北海市水利局局长; 潘娟(女)为北海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学军的北海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周水祥的北海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潘娟(女)的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 任命:
吴华为北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苏骅(女)的北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黄思盛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彭湘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
黄思盛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彭湘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六届第18号)
海城区人大常委会接受了石全辞去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石全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选举法有关规定,石全代表资格终止后其所担任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孙环志调离北海,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孙环志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截至目前,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3名。
特此公告。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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