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 银海警方依法处置一起高空抛物案件 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案情回顾
当天22时许,北海市公安局咸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小区一男子在16楼家中阳台处肆意往楼下抛掷物品,危害过往行人和围观群众安全。 接到报警后,咸田派出所立即派出警力前往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小区某幢楼下破碎的陶瓷花盆、木架等物品散落了一地,且该男子仍站在阳台上疑似继续要往下抛掷物品。民警立即疏散周边围观群众并拉好警戒线封锁危险区域,同时根据现场群众描述的位置上楼寻找高空抛物当事人,制止其继续抛掷物品的危险行为,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经查,该男子由于饮酒后与家人发生争吵,情绪激动心中怒气无处发泄,遂通过高空抛物进行泄愤。酒醒后,该男子也对自身的行为感到深深懊悔。由于民警快速、妥善处置,此次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涉事男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1)多次实施的;(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来源:银海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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