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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告人梁宗达、陈雪延涉嫌 犯诈骗罪一案的判决公告
本院于2024年10月23日对被告人梁宗达、陈雪延涉嫌犯诈骗罪一案进行宣判,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梁宗达、陈雪延处以刑罚。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请与本案有关联的被害人于2024年10月24日起1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院领取刑事判决书。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电话:0779-7216309(刑事审判庭)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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