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当时跟父亲抢刀的时候,也是胡乱向他刺了两下,没想到刺到了他。”梁某光说道。2015年11月19日傍晚,梁某光在家与弟弟喝酒,因劝弟弟找份工作不要整日游手好闲,反遭弟弟持凳殴打。兄弟间打架时,父亲见状持尖刀拦架,梁某光夺过了父亲手中的尖刀捅向父亲。捅伤父亲后,梁某光逃往同村人的鸭棚躲藏,第二天被人找到后自首。根据法医学鉴定,梁某光的父亲系因心、肺创伤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2016年8月23日,该案在合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光与其弟弟、父亲、叔叔在家中喝酒期间,梁某光因琐事与弟弟发生口角,遭到弟弟持塑料凳、扁担的击打,在与弟弟争执、追打时,也遭到其父亲持尖刀阻拦与谩骂。被告人梁某光夺过其父亲的尖刀后,持刀捅伤了父亲的左胸和左背部,导致父亲经抢救无效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光打伤他人并致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梁某光为使本人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死亡的后果,其正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程度造成重大损失,属防卫过当。 梁某光的母亲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说到,“我老公是一个脾气非常火爆的人,爱喝酒,喝得非常多,经常喝醉,然后打我,打儿子,怪儿子没本事。梁某光应该是误伤致死他父亲的,我不相信儿子会故意捅死他父亲。” 庭上,梁某光格外冷静,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均无异议。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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