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冷不过人心 发表于 2020-10-13 11:36

数十万业主个人信息泄露,原来是这三个人做的好事!

“你好,请问需要装修吗?”“你好,请问需要购买保险吗?”刚买新房新车就有人上门推销装修和保险为什么商家能这么及时地了解到自己的情况?其实这背后隐藏的正是公民个人信息被大量泄露的现实……

10月10日,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钟某某、何某某、叶某某三名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该案系象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公民个人信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称
2015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钟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使用某公司高层领导的账号及初始密码非法登录“量子销售管理系统”,窃取大量该公司在南宁市、桂林市多个楼盘业主信息,将含有业主姓名、电话号码、房号、销售价格、面积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出售、提供给被告人叶某某及他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18余万条,非法获利7000余元。

被告人何某某为开拓公司装修业务,从他人处购买、收受桂林市多个楼盘业主信息,并将其非法获取的桂林市多个楼盘业主信息提供给被告人叶某某等人,非法获取、提供的各楼盘业主信息共计公民个人信息2万余条。

被告人叶某某从被告人钟某、被告人何某某等人处购买、收受桂林市多个楼盘业主信息4万余条。

涉案被告人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钟某、何某、叶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三名被告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象山检察院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钟某、何某某、叶某某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致使众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传播,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遭受威胁,影响公民个人的正常生活,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诉求钟某、何某、叶某某通过桂林晚报及广西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采取处置措施消除危险;钟某赔偿损失7000元。

庭审现场:
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对犯罪行为表示认罪、悔罪,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表示忏悔,并表示愿意公开道歉。案件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广西法制日报

加速度 发表于 2020-10-13 15:17

危险哦个人信息就这么泄露了

比从前更寂寞 发表于 2020-10-13 15:16

我说我怎么经常收到这些电话原来是这样

千丝万缕 发表于 2020-10-13 14:37

相比于这些卖房的人的电话,事情还是小的,万一有人把这些隐私出售给欺骗者,有人上当受骗了才是最大的罪过

天地之中 发表于 2020-10-13 14:36

有时候就很奇怪,为什么我当时办理的是南宁的号码,已经不在南宁生活三四年了,还是有售楼部的人时不时的给我打电话过来询问我需要购房吗

五月清泉 发表于 2020-10-13 14:35

国家对隐私权设立了很多的保护权法,哪里能容忍你这些找捷径的来搞事情

五月清泉 发表于 2020-10-13 14:35

国家对隐私权设立了很多的保护权法,哪里能容忍你这些找捷径的来搞事情

清蒸石斑鱼 发表于 2020-10-13 14:34

这么严重的吗?要是营业厅那批大数据外露了,岂不是要坐很多年的牢才行

淡然的微笑 发表于 2020-10-14 08:38

泄露信息就惩罚那么的简单的吗?

最好手腕 发表于 2020-10-14 08:38

怪不得噢,原来我的个人信息都被泄露了,收到电话能准备的爆出我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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