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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需要装修吗?” “你好,请问需要购买保险吗?” 刚买新房新车 就有人上门推销装修和保险 为什么商家能这么及时地了解到自己的情况? 其实 这背后隐藏的 正是公民个人信息被大量泄露的现实 ……
10月10日,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钟某某、何某某、叶某某三名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该案系象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公民个人信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称
2015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钟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使用某公司高层领导的账号及初始密码非法登录“量子销售管理系统”,窃取大量该公司在南宁市、桂林市多个楼盘业主信息,将含有业主姓名、电话号码、房号、销售价格、面积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出售、提供给被告人叶某某及他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18余万条,非法获利7000余元。
被告人何某某为开拓公司装修业务,从他人处购买、收受桂林市多个楼盘业主信息,并将其非法获取的桂林市多个楼盘业主信息提供给被告人叶某某等人,非法获取、提供的各楼盘业主信息共计公民个人信息2万余条。
被告人叶某某从被告人钟某、被告人何某某等人处购买、收受桂林市多个楼盘业主信息4万余条。
涉案被告人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钟某、何某、叶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三名被告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象山检察院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钟某、何某某、叶某某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致使众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传播,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遭受威胁,影响公民个人的正常生活,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诉求钟某、何某、叶某某通过桂林晚报及广西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采取处置措施消除危险;钟某赔偿损失7000元。
庭审现场:
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对犯罪行为表示认罪、悔罪,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表示忏悔,并表示愿意公开道歉。案件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广西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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