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我20年的亲生父母要认吗?
前几天,在合浦网站看到有孩子寻亲的帖子:孩子不远万里回来,想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找回那些不要你的人。这仿佛也是在嘲笑我自己,我的情况恰好相反,我是被遗弃的孩子,现在被父母找回来了,我要认吗?我出生的时候,我父亲搞外遇带女人回家,要跟母亲离婚,他们离婚后不久,我才几个月大的时候,就被母亲送人了,母亲养不起我,而我父亲则是因为我是女儿不要我。后来我养父母因为一直不能生育,所有抱养了我。
现在我在念大学,快毕业了,我生母又通过重重关系找过来了,说要认我,不强求我能回到他身边,只希望能当亲戚那样经常走动走动?养父母表示这事 完全尊重的我任何看法和决定,我很纠结,想问问大家,我改怎么办?我要认他们吗?认了她们,我会不会伤了养父母的心?
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 认的话养父母会很寒心吧 生母来认肯定是为了钱呗 是我不会认,需要他们时候抛弃,现在自立找来干嘛 是我的话我也不会认,养父母之恩大过生父母,认的话养父母会寒心 当时为什么要抛弃,现在又跑来认 这么多年来谁最关系你还不知道吗 应该认,毕竟是有血缘关系的人,再怎样,也是生父母造造了你。 太难了吧这样的抉择。 如果是我 把我抛弃了还想认我,我觉得有点接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