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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在合浦网站看到有孩子寻亲的帖子:孩子不远万里回来,想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找回那些不要你的人。这仿佛也是在嘲笑我自己,我的情况恰好相反,我是被遗弃的孩子,现在被父母找回来了,我要认吗?
我出生的时候,我父亲搞外遇带女人回家,要跟母亲离婚,他们离婚后不久,我才几个月大的时候,就被母亲送人了,母亲养不起我,而我父亲则是因为我是女儿不要我。后来我养父母因为一直不能生育,所有抱养了我。
现在我在念大学,快毕业了,我生母又通过重重关系找过来了,说要认我,不强求我能回到他身边,只希望能当亲戚那样经常走动走动?养父母表示这事 完全尊重的我任何看法和决定,我很纠结,想问问大家,我改怎么办?我要认他们吗?认了她们,我会不会伤了养父母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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