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这个广场的合伙人拖欠转让款,挨起诉至法院...
合伙人之间转让份额,说好的分10个月支付转让款,受让人却从第6个月开始拖欠,转让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支付价款及相应利息,2021年11月9日,合浦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这样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既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系了双方的合伙朋友情谊。2020年3月老何与老曹以及另外三人以合伙的方式成立了嘉嘉购物广场,老何占份额6%,认缴注册资本12万元,老何于次月完成出资。
2020年5月两人又与另外几人一起以合伙的方式成立了卉卉购物广场,老何持15%股权,认缴注册资本67.5万元,老何于当月完成出资。
2021年2月老何与老曹约定:老何以原始出资额79.5万元的价格,将嘉嘉购物广场和卉卉购物广场的合伙份额转让给老曹,老曹应于2021年2月28日支付转让款30万元,剩余49.5万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分10个月按月支付,每月支付4.95万元及相应利息。
自2021年8月当月起,老曹拖欠了1万元转让款,之后的几个月老曹也未向老何支付欠款,老何经多次催告无果后诉至法院。考虑到原、被告之间曾是合伙关系,案件情况不算复杂,法官认为本案有较好的调解基础。于是,法官询问两人开展调解的意愿,没想到双方当事人均爽快地同意调解。调解时,法官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仔细地理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调整内容,最终达成了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接受的调解方案,约定老曹在今年12月底前分三期向老何付清转让款、利息、诉讼代理费等费用。
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强烈,加之法官从中协调、释法说理,达成调解协议后,老曹与老何矛盾尽消,重拾昔日合伙朋友情。(文中均为化名)虽说是朋友但是应该维护个人权益的时候,还是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源:合浦人民法院
虽然是朋友但也需要维护个人权益 法官积极化解矛盾,很好。 法律还是公平的!! 请兄弟明算账啊,朋友也是。 说走就走 发表于 2021-11-13 14:30
请兄弟明算账啊,朋友也是。
这样对大家都好 哎,很多事情,都是合伙做生意出事情的! 当自己没法辨认利益得失对错时候只能法律解决,当然也希望法律能够公正, 用镜头记录合浦点滴!对合浦存在违法、违规等一些丑恶现象的揭露曝光. 还是合伙人呢,催了那么多次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