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丁爱慕斯 发表于 2021-11-19 09:25

北海一男童攀爬小区信报箱被砸骨折,责任谁来担?

吴某和黄某同是北海某小区业主。9月20日,吴某7岁的孩子和黄某6岁的孩子在小区某楼栋单元大厅处玩耍,由于靠墙的铁质信报箱没有固定,俩孩子在攀爬拉扯信报箱时,信报箱瞬间倒下压住了吴某的孩子,导致其右股骨上段骨折,同时造成黄某的孩子轻伤。事故发生后,吴某的孩子送往医院治疗,经过救治,已出院在家休养。



“我觉得物业有责任赔偿医药费。”吴某认为小区大厅属于公共场合,而信报箱没有进行固定,存在安全隐患,小区物业公司也应承担责任。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药费22000元和后续治疗费12000元,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故吴某、黄某、物业公司代理人蒋某于11月15日共同到侨港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申请调解。



对于吴某和黄某的说法,物业公司代理人蒋某却觉得很委屈:“我们物业也查看了监控,看到是两个小孩攀爬信报箱才导致事故,属于人为,这是监护人的责任,没有看管好自家小孩,我觉得物业公司是没有责任的。”
而物业公司代理人的这一说辞却让吴某认为物业公司是在推脱责任,“你们没有固定好信报箱,这么大一个物体碰一下就倒,现在出事了,你们物业公司就想把责任撇清?”
现场,三方各执己见,调解陷入僵局。银海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吴方权认真分析案情后,向三方分别展开调解。“物业公司对放置于小区公共区域内的信报箱负有管理义务,事发时,物业公司未对信报箱进行固定,也没有张贴警示公告,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并指出吴某和黄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让俩小孩在无监护人看管的情况下独自玩耍,也应对小孩损害的发生承担相应责任。
吴某:22000元可以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剩下的医药费11000元由黄某和物业公司一起承担,后续复查治疗费我们自己出。
黄某:为什么要我承担一半的责任,难道你自己就没有责任吗
见此,吴方权继续耐心说道:“既然现在事故已经发生了,你们也想好好解决问题,吴某作为家长也有责任,物业公司也拿出诚意,大家就各退一步。”紧接着,吴方权结合情、理、法向三方提出调解方案:黄某补偿5000元,物业公司补偿3000元,剩下的医药费就由吴某本人承担。
最终,三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同意以上调解方案,黄某和物业公司代理人现场一次性支付了补偿款。“虽然孩子受伤,但事情圆满解决,也维持了小区邻里和睦,我很满意。”事后,吴某欣慰说道。
来源: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侨港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室

柳絮飘满园 发表于 2021-11-19 09:27

双方都有责任吧

小黄菊 发表于 2021-11-19 09:27

这届小孩太调皮了

脾气不好请绕路 发表于 2021-11-19 09:28

这种信报箱本来就是放在那里而已的,还要怎么固定?

我叫豆豆 发表于 2021-11-19 09:28

小区本身就是很多小孩跑来跑去玩的,物业应该想办法怎么放比较安全

旋转跳跃 发表于 2021-11-19 09:39

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吧

qinyi 发表于 2021-11-19 10:50

熊孩子

培记 发表于 2021-11-19 10:52

家长管教不到位

东城大少 发表于 2021-11-19 10:53

正常人谁会爬信报箱,除了那些顽皮的小孩。

lzjg 发表于 2021-11-19 12:27

是补偿不是赔偿,算不错了!物业记得把可移动的都钉上,通告都贴上,短信都发上等等等!!!忘记了出事,难免会被告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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