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败类 发表于 2013-11-13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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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只要不是修路所需,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合法合理!
想想开发商们个个赚的盆满锅满,名车豪宅,而百姓花几辈子的钱都买不起他们盖的房子,你就会觉得钉子户的行为无可厚非


 (2013-11-10 01:17) images/back.gif

这是地无非也是国家的,国家需要建设,也没办法的事,不过那钉子户周边的居民都搬完了,他们不搬那肯定原因在于钉子户了。

千年老海参 发表于 2013-11-1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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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文败类:这是地无非也是国家的,国家需要建设,也没办法的事,不过那钉子户周边的居民都搬完了,他们不搬那肯定原因在于钉子户了。 (2013-11-13 17:41) http://bbs.hepuwang.com/images/back.gif

这个征收是用于盖商品房,与国家无关,与国家建设无关,国家的建设就是征收用于公共设施,如公路,广场等等,商品房是开发商的事,房子盖好后,赚的是开发商,与国家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如果我家住在你家隔壁,而且我们住的都是临街房屋,我想买齐隔离几十户人的屋,用来盖间大商铺出租,按国家的赔偿标准,你肯搬吗?所以我们做事情一定要站在别人的立场想问题,不要一味地用钉子户去钉死人家,我可以分析给你听,比如你现在的房子所在的区域,有可能是读重点中学的范围,(小升初是电脑派位的,即随机抽到谁,谁就可以读),如果你搬走了,意味着你家的孩子这辈子与重点中学绝缘,再一个,中心的地方已经没有地皮,赔给你的都是僻山荒地,跟去北大荒没啥两样,下雨天到处都是烂泥肮,你上班路途远了,送孩子去上学远了,你摆摊天天推车的距离也远了,油费不停上涨的今天,有谁为人家算过这些损失?一家几口人每个月为了这些距离而增加的油费,谁为他们买单?人家就算是漫天要价,你开发商想买就得满足人家的要求,否则人家有权利拒绝,这是人家的权利。
当然,如果国家征收用于公共设施的,就不应该漫天要价了

跳跳兔 发表于 2013-11-16 10:41

只能观看下一步

c姐 发表于 2013-11-1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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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393414:房里的地里可能会有古董哦 (2013-11-09 19:07) images/back.gif

还真是古董。这四合院是不可移动文化遗产    这个都给你说中了,牛

坏人 发表于 2013-11-20 14:29

文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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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合浦最牛钉子户土豪级要求“一块地换4块地皮外加盖建三层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