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养殖户: 为规范养殖用海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强化全民依法养殖意识,促进海洋经济健康、有序、协调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北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近期对白沙镇范围内非法进行开放式或者围海养殖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白沙镇非法进行开放式或者围海养殖及其附属设施。
二、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不得圈海、霸海或以其他形式非法占用海域。
三、凡未经批准,擅自在白沙镇非法进行开放式或者围海养殖,及擅自设置的渔排、深水网箱、蛀架、蛀棚、池塘、围网、渔箔、螺棚、地笼、看护场及设置船舶停泊点等非法占海养殖的养殖户,限于2021年9月5日前自行清理回收,并清理所投放的养殖品;对逾期未自行清理的,将依法进行处置,造成一切的损失由养殖户自行承担,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海警部门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合浦县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来源:合浦县白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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