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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乡村医生水平考试费、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资格考试费将取消,考生今后可免费参加上述两项考试。这是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近日联合发文对包括上述两项考试费在内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取消。
11月23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桂财综〔2015〕65号),涉及卫生计生部门的乡村医生水平考试费、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资格考试费,列入明年1月1日取消的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标志着两项考试今后迈入“免费考试时代”。
与此同时,《通知》将卫生计生部门的疾病检验收费、卫生检验分析收费、代制试验用品收费、其他(鉴定费)共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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