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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倘若拿了别人钱财却未替别人消灾,则极有可能给自己招来血光之灾,甚至是杀身之祸。12月15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奇禄涉嫌故意伤害案,该案正是因被害人王某裕拿了王奇禄钱财却未替其消灾而引发。
庭审现场
此事要从两年多前说起。2013年5月4日,被告人王奇禄因伙同他人实施诈骗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事拘留。王奇禄的同伙之一正是被害人王某裕,两人同是合浦县常乐镇某村村民,平时关系相当不错。当时王某裕未被一同抓获归案,其让王奇禄不要将其供出,称会想办法将王奇禄“弄出来”。王奇禄信以为真,遂未供出王某裕。后王某裕以疏通关系将王奇禄放出来为由,向王奇禄的哥哥要走14000元人民币,但从此却没了下文。同年9月26日,王奇禄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当年11月3日刑满释放。
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在法庭上严辞谴责被告人
事情没有办成,王奇禄及其家人便想要回那14000元,但几经追讨,王某裕也只还了三千多元。因为此事,王奇禄对王某裕怀恨在心。2015年2月20日晚上九点左右,王奇禄在村里的小卖部处遇见许久未见的王某裕,再一次要求王某裕还钱,王某裕称其没有钱还,还说那14000元早已被他拿来赌博输光了。王奇禄气愤难平,便想“教训”一下王某裕,遂回家拿了一把牛百叶尖刀后返回小卖部找王某裕。22时30分许,两人商谈,不久王奇禄持尖刀朝王某裕捅刺,刺中其左侧大腿三刀后仍继续追打,后被村民阻拦和抓捕,王奇禄见情况不妙,骑电动车逃离现场。王某裕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裕系因左大腿锐器贯通创致左股动静脉横断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21日,王奇禄向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奇禄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奇禄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
庭审中,被告人王奇禄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其表现出悔意,并表示会让家人尽力补偿被害人家属,而自己则会好好服刑,接受改造。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PS:这是义气被害人王某裕拿了王奇禄钱财却未守“承诺”而导致的悲剧,为你背了“黑锅”还骗自己的哥们,这貌似有点不厚道了,所以啊,做人要时刻学会感恩呐!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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