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论坛

  • 0779-7290779
  • 合浦人的网上家园 · 合浦门户网站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7755|回复: 4

[焦点话题] 明年元旦起“取消晚婚假”?专家解读:这种说法并不准确

[复制链接]

12

主题

33

回帖

108

积分

长工

Rank: 3Rank: 3

积分
108
发表于 2015-12-23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西玉林
      1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中关于延长生育假,取消对晚婚晚育夫妻进行奖励的规定受到了普遍关注。有些媒体在报道时称“明年1月1日晚婚假取消!23天变3天!”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发现这种说法并不准确。
u=3302751363,498333464&fm=21&gp=0.jpg


      记者对比了现行的人口计生法和此次的草案,现行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第25条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的确删除了关于晚婚晚育奖励的规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通常说的“晚婚假”和“晚育假”其实是两回事,若按草案中规定,晚育假的确将取消,因为无论何时生育享受的生育假都将延长,但并不说明晚婚假也会随之取消。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薛宁兰研究员长期从事婚姻法的研究工作,她认为人口计生法严格来说只规范生育这一阶段,关于结婚的问题应该由婚姻法来规定。记者查阅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这也就是说,晚婚假仍有其法律依据。

      薛宁兰表示,婚姻法和人口计生法并不会对婚假或生育假的长短作出具体规定,应该由地方性法规或条例把它具体化,各地的规定也不一样。在她看来,现在就判断生育假将延长多少,或者取消晚婚假都为时过早。待草案通过以后,还需要各地的立法机关来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到时候各地立法机关才会讨论到具体的延长或取消的问题,这都需要一个过程。



来源:人民日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5

回帖

100

积分

长工

Rank: 3Rank: 3

积分
100
发表于 2015-12-23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河池
据说这几天很多人赶着去登记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33

回帖

83

积分

短工

Rank: 2

积分
83
发表于 2015-12-23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梧州
不关我事,我已经结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50

回帖

111

积分

长工

Rank: 3Rank: 3

积分
111
发表于 2015-12-23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北海
结婚是人生大事,3天实在太少了,都不够准备的,更别提什么蜜月了,前天刚结婚今天就要回到工作中,是不是太残忍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36

回帖

103

积分

长工

Rank: 3Rank: 3

积分
103
发表于 2015-12-23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钦州
晚婚假也不是说一定不能取消,而是看怎么解决,如果允许请不带薪的假,那也没什么,就相当于少给十来天工资而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