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驾照新规 2016年4月1日起,《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将正式实施。《新规》变化包括:申请人可自学直考;境外驾照换领增加限制条款;放宽部分残疾人驾车要求;允许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和审验;科目二、三可同时预约、连续考试。 《新规》还规定,今年年底前,全国将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通过此平台,实现驾驶人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另,“139号令”对现行驾驶证记分标准未出做变更,仍按照“123号令”规定来执行,任何“新记分标准”的消息都是谣言! Ø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6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共计21条,10种情形将被列入‘黑名单’。值得注意的是:十种情况中,‘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是为必要条件。 Ø 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通知 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问题做出规范,自4月1日起实施。通知规定,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乘车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车票式样由中国铁路总公司通过调整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统一确定,保证专用车票记忆识别易保存,并由救助管理机构与当地铁路车站共同研究确定专用车票的购、退、改签、票款结算等事项。 Ø 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新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进一步严格了煤矿依法许可的安全条件。如:将建立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藏致灾因素普查制度等,《办法》还设置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止水管理机构,装备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等新要求,纳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 Ø 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住建部、发改委和人社部发布关于修改《房地产经纪管理方法》的决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将施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房地产经纪行为组织负责管理和实施考试工作,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Ø 文化部新规:起启用新版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 文化部近日发布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将启用新版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旧版许可证停止发放,但有效期未届满的旧版许可证依然有效。没有注明有效期的旧版许可证的使用最迟不超过2017年3月31日。 Ø 港口建设费征收将施行新规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港口建设费征收将实行新规。新规规定,对水运进港货物中属于船过船作业以及卸船未提离岗口库场又直接办理转船转运的,无论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是否发生变更,在水运全过程只征收一次港口建设费。但在转运港口提离岗口库场并重新办理托运手续的,在转运港口应征收港口建设费。 Ø 新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新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新版《办法》对2007年颁布实施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旨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 Ø 新三板将对主办券商进行执业质量评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被纳入评价的指标包括:执行质量负面行为记录;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情况;对市场发展的贡献;其他重要事项等。 其中,执业质量负面行为的记录情况对评价结果具有关键性作用。 Ø 4月1日起11省市实行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 据此前环保部与工信部公告,从2016年4月1日起,在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等11市实行汽车“国五”排放标准。2017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全部执行“国五”排放标准。致此,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