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新,男,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员。 李伟新在反贪一线工作17年,始终务实敬业,组织指挥、主办、参办、协办各类疑难贪污贿赂案件共计141件193余人。主办了该院反贪局近年来所办理的在北海市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近十年来,他从未申请过一次公休假,始终坚守在反贪一线。面对人少案多的困境,在规范管理上狠下工夫,并做好表率,在他的带领下,反贪局团队气氛浓厚,干警工作积极,办案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2013年和2014年,该院反贪局在仅有5名干警的情况下,分别立案17人和18人,人均办案数显著高于全市全区平均水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成绩。常年与各类犯罪嫌疑人打交道,难免有人来讲情打招呼,每当碰到这些情况,他总是坚持廉洁自律,秉公办案,不徇私情。 李伟新曾荣获自治区检察院优秀侦查员、海城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荣立全区检察机关个人二等功、北海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2016年2月5日,市文明委授予其“第四届北海市敬业奉献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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