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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北海市结合本地实际,聚焦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狠抓作风建设。
成立主体责任领导机构,聚焦“谁来抓”。
市委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由市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委秘书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加强了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同时,制定《北海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提醒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北海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诫勉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北海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一批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
严格落实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聚焦“抓什么”。
自治区“十个严禁”规定出台后,创作、印制“十个严禁”宣传漫画、卡片,增强宣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组织全市党员签订落实“十个严禁”承诺书,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背书;逢重要节日都发通知禁令,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同时,对县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落实“十个严禁”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并于2017年3月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开展机关作风“治庸提效”活动,聚焦“如何抓”。
针对党政机关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组织开展“治庸提效”专项活动,从2017年4月开始用一年的时间着力解决机关中层干部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庸政怠政、吃拿卡要等破坏北海发展环境、影响北海发展的“中梗阻”现象。活动引入第三方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对开展活动扎实、作风建设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排名后10名或在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以及群众投诉经查实存在推脱刁难、态度生硬、收受好处费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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