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473分,文史类535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318分,文史类387分。
(三)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180分。
(四)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分218分,术科82 分。
高职高专:文化分160分,术科60分。
(五)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普通本科艺术理类207分、艺术文类252分;
高职高专艺术理类126分、艺术文类126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