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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现场
通道清理后
2017年8月15日,合浦法院执行干警到公馆镇解放路强制执行一起地役权纠纷案件,清理堆放在涉案土地上的石头、树木等杂物,还申请执行人通风、采光、通行的权益。
1993年,申请执行人向第三人买下公馆镇解放路的旧库房房地产,并约定在旧库房西面留出3米宽,48.4米长的空地作为通道使用。后该宽3米通道的土地使用权几经辗转,转到了被执行人名下。被执行人不认可此前申请执行人与第三人约定的地役权,双方争议较大。2015年10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清理完堆放涉案土地上的石头、树木等杂物,留出通道供申请执行人通风、采光、通行,但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上述义务。
当天,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迅速拉起警戒线,维持秩序,保证清理有序进行。清理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称其在通道建设的有房产证证明的10余平米的房产不能清理。因该10余米房产在通道后部,不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申请执行人同意不清理该10余米房产。至此,长达5小时的清场活动圆满结束。
合浦法院强制执行的“脚步”还在继续,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该院会坚定信心,迎难而上, 敢于亮剑,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合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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