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人民法院调集十多名执行干警到常乐镇开展强制执行活动,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雷霆出击,直指占地“老赖”,力促案件执行,彰显法律权威。
1984年间,被执行人谢某到申请执行人常乐镇火星村委会某村小组承包鱼塘养鱼,未经村小组同意也未经职能部门批准,擅自先后建了12间平房,并一直居住使用至今。租赁合同到期后,申请执行人要求谢某拆除房屋归还土地,但谢某不同意。
合浦法院于2016年10月判决谢某拆除涉案土地上的砖瓦平房12间,将土地归还申请执行人村小组。判决生效后,谢某一直拒绝履行上述义务。
当天,合浦法院执行干警到常乐镇火星村对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执行,拆除被执行人谢某违法搭建的12间瓦房,将土地归还申请执行人常乐镇火星村委会某村小组。
执行当天,谢某爬扶梯登上屋顶妨碍执行,执行法官见状,连忙上前劝告,希望他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但谢某声称“要我搬出去可以,我不要求你们另外买地给我,但要出钱给我搬东西走,我盖了12间瓦房,每间瓦房至少要给一万块作搬迁费用。”谢某无意配合执行,闭门不开且谢某妻子和孙子三人均在瓦房内,拒绝离开瓦房。
执行人员随即兵分两路,几名干警从侧门进入瓦房内,将谢某妻子和小孩带离危险现场,并爬上屋顶扣下谢某。其余干警在屋外维持秩序,指导两台钩机拆除瓦房。拆除过程中,谢某轮番往钩机司机和进入瓦房内的干警扔砖头。过程中,一名钩机司机的手肘和膝盖被砸伤,另一台钩机的玻璃被砸坏,进入瓦房内的干警或被砖头砸中或被小孩咬伤。
随后,执行人员将谢某扣下并带回法院教育,谢某情绪慢慢稳定下来。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明法律,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谢某最终同意自行清理涉案土地上的瓦房及其他财产,并将土地归还申请执行人。执行双方也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谢某于9月14日前自行清理完毕并归还土地,如超期未完成,则由申请执行方清理。被执行人谢某经教育后知错能改,该院决定不对其妨碍执行的行为作出处罚。(来源:合浦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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