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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北海市将全面启动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工作。
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
▲连续参保缴费:
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下年度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部分城乡居民按时缴费有困难的,可以延迟至下年度的2月底,足额缴费后享受下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初次参保缴费 :
1、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下年度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北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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