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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海交警通过邮寄告知书的方式,对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驾驶人,告知尽快到车管所办理申请注销驾驶证。
目前,北海市共有147名吸毒成瘾未戒除的驾驶人。由于一些驾驶人办理车驾管业务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系统无法实时进行短信告知。
为此,北海交警对吸毒人员驾驶证数据进行统计、分类,以信件的方式对吸毒成瘾未戒除的驾驶人进行告知,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
如在规定时期内未主动办理注销业务或正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七条(第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 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北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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