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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晚上19时30分许,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在合浦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例行检查中一辆桂E牌的小型客车驾驶员不能出示驾驶证,并且该车年检已经过期和未买保险。经民警询问后得知,该驾驶员单位领导见车辆年检过期和保险又未购买,决定让其趁着夜晚开车从钦州回北海年检车辆并购买保险,由于走得匆忙,驾驶员连驾驶证都忘拿了。最后,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该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处以扣4分,罚款200元,同时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状态消除(缴纳交强险保费2倍罚款并补办交强险)的处罚。
交警提示: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而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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