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北海边防支队白沙边防派出所查处4起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案,涉案4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汽油属一级易燃液体,即使遇到能量较小的火源也易引起燃烧爆炸,因此也是国家监管部门重点管控的危险品,私自储存倒卖散装汽油是一种违法行为。有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私设非法加油站点,违法储存倒卖散装汽油,给周边群众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
为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白沙边防派出所在合浦县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下,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非法加油站点行动。11月18日,该所官兵联合工作组在辖区查处非法加油窝点4个,当场查获非法经营者曾某、林某、苏某、黄某等4人,查扣汽油3.13吨、柴油3.15吨及非法经营用具一批。
随后,白沙边防派出所依法将涉案4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经过调查询问,曾某、林某、苏某、黄某等4人对其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官兵依法呈请专业机构对查扣的汽油、柴油等危险品进行鉴定。12月22日,白沙边防派出所依法对曾某、林某、苏某、黄某等4人执行拘留。
官兵提醒,私自储存、出售汽油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购买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因生产等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单位需要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就近到指定的加油站购买;个人需要提供申请报告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购买证明,并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购买。(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