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普及,我们时常能看到体罚甚至虐待儿童的新闻,手段之恶劣令人发指。但没想到,在我们的身边也出现了这样的事情,犯罪分子将罪恶之手伸向未满十岁的小女孩。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猥亵儿童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令人惊异的是,本案中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竟相差53岁! 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小女孩是同村邻居,事发时,李某已经年逾六旬,而小女孩尚未满7岁,是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平时见面时,按照辈分小女孩应该向李某道一句“爷爷好”。可就在14年6月的一天,李某与小女孩在养殖场内玩耍时,李某利用糖果的诱惑将小女孩带到养殖场旁边的值班室内,对小女孩伸出了罪恶之手。案发后,经法医鉴定,小女孩阴道前庭挫伤,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事情发生三年后,李某终于落网。经审理,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猥亵儿童的罪行最终难逃法网,李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对小女孩的遭遇,我们感到尤为痛惜。除了应当谴责李某的罪行外,还应该痛定思痛,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现在的农村普遍缺乏性教育,大家谈性色变,大部分父母对这方面的交流难以启齿,更甚者,缺乏对孩子的基础的安全防护教育。孩子的世界是纯洁的,但是这个世界总有人心怀不轨,要让孩子保持一定的警惕之心。同时,需要防范来自学校、老师、同学等其他知情或不知情的人的不同态度及言语带来的次生伤害,给幼小儿童的脆弱心灵带来再一次的打击。(来源:合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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