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当人们还沉浸在新年假期各种庆祝的喜悦中时,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北海边防支队党江边防派出所的官兵却始终没有停下守护平安的脚步,而是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边防警察的责任与担当。 当天,该所接群众举报称,在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党江镇螺江村委会有人非法生产烟花。时值年末岁尾,绝不能再让“私炮”问题在我辖区反弹,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接报后,该所立即向党江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并联合政府工作人员兵分两组对螺江村开展地毯式清查。 11时许,一组工作人员发现在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党江镇螺江村委会上干冲队的村民家中有人正在生产加工烟花,官兵当场抓获涉嫌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的嫌疑人陈某玲,并扣押成品“彩菊”烟花400盒及原料火药筒9饼。11时30分许,另一组工作人员也传来捷报,他们在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党江镇螺江村委会下干冲队另一村民家中现场抓获涉嫌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的嫌疑人许某娟,并当场扣押成品“彩菊”烟花111盒及半成品“彩菊”烟花6125个。 经询问,陈某玲和许某娟对其分别于2017年7月份和11月份开始非法制造 “彩菊”烟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两人本想着趁春节前的这段时间用这个当地人都熟知的小技术赚点“外块”好过年,没想到还没有做完第一批活就被公安机关发现了。 目前,陈某玲和许某娟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物质,都属于违法行为,官兵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为了贪图眼前的蝇头小利而人为制造安全隐患,最终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转自——法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