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北海市委批准,北海市纪委对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雷三忠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雷三忠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以亲属名义参与投资多家公司,并获得巨额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雷三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贪欲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北海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北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雷三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北海市监察局报北海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广西纪委监察网)
雷三忠,汉族,1968年3月生 湖南省东安县人,研究生学历 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 1987.09--1991.07、中南林学院林学本科学习(获学士学位) 1991.09--1994.06、中南林学院研究生院国土规划研究专业(获硕士学位) 1994.06--1996.01、北海市土地局技术服务站工作 1996.01--1996.05、北海市土地局规划利用科工作 1996.05--1996.12、被市政府抽调到市盘整办工作,任规划建设部副部长 1996.12--1998.12、被市委组织部选派到合浦县闸口镇挂职,任副镇长 1998.12--2001.08、被市政府抽调到市东部开发办工作,任土地规划处副处长 2001.08--2002.03、北海市土地局规划利用科工作 2002.03--2005.09、北海市国土局执法监察科科长,兼北海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负责人 2005.09--2014.12、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4.12、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7.07、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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