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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鱼产卵繁衍的季节,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广西施行史上最严珠江禁渔制度, 广西内陆水域全境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 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禁渔期是指在规定水域内全面或部分禁止捕捞某种渔业资源或某类作业方式进行生产的时期。是保护渔业资源的一项重要措施。 这一次的禁渔被称为“史上最严禁渔”。
为什么这么说呢? 据了解,从2017年开始,广西已按农业部统一要求,将珠江禁渔时限从原来“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延长调整为“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珠江鱼虾每年多了两个月的休养生息“假期”。 今年,广西海洋和渔业厅将禁渔范围扩大为广西内陆水域全境,并同步组织开展2018年广西内陆水域禁渔期渔政执法专项行动,正式施行全区史上覆盖范围最广、执法力度最严格、保护措施最强的珠江禁渔制度。 调整后禁渔范围涵盖广西14个设区市,涉及1.5万多艘渔船、3.5万多名渔民。
为更好地落实禁渔期制度,保障禁渔期间渔区社会稳定,除广西渔政、公安、海事等部门执法力量组成渔政特编船队外,广西各地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还将组织执法船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同步执法,努力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禁渔管理目标。
1.禁渔区、禁渔期内从事捕捞作业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2.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电、炸、毒鱼等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从事捕捞作业的渔船或补助对象,取消或扣减当年度渔业用油补贴资金。
4.一年内两次及以上违反珠江禁渔期规定作业的,扣除当事人或渔船全年补贴资金。
广西最严禁渔,
目的是为了能让广西的生态环境更好。 为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请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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