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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合浦县人民法院组织十多名执行干警,赴西场镇开展“排除妨碍”集中执行活动,成功执行两起同宗兄弟间因公共用地使用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权威。
9时,执行干警到达位于西场镇50米大道上的执行地点。现场整队后,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执行活动有序开展。
六间铁皮房屋门前的泥地是引发争议的土地,该地本由被执行人承包,后被西场镇人民政府征用用于修建五十米大道,并将该地对面的土地置换给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置换后的土地上盖起了三层楼房。
争议土地现为五十米大道的路肩,属公共用地。三名申请执行人(其中一案已另案执行)取得相关权证后,分别在争议土地后面盖起了2间铁皮房屋。被执行人认为其仍享有争议土地的使用权,在争议土地上堆放杂物、砖块等,影响申请执行人正常通行。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经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未果,申请执行人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四名申请执行人将堆放在申请执行人门前的废弃杂物、砖块和汽车等一切妨碍通行的物品予以清理。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该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登门做被执行人工作,但未见成效。执行局决定开展强制执行。当天执行活动开始后,被执行人一度闯进警戒区阻挠执行,执行干警及时制止并对其当场教育后,被执行人不再冲进警戒区阻挠执行,但仍然在旁吵吵闹闹,干扰执行。
双方积怨已久,对立情绪严重。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又斗气争吵起来。执行法官居中调停,耐心从法理情理角度一一说道。最终,被执行人同意不再干扰执行,但其要求申请执行人补偿其600元,因其之前在这块地下埋了一车砖头。申请执行人同意并当场支付了这600元后,现场也清理完毕,当天的执行活动圆满结束。
来源:合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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