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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母亲节当天,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依法将4名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民警的合法权益。让犯罪嫌疑人在母亲节重新接受教育!
5月12日23时许,银海公安分局电建边防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称,在银滩大道海韵家园旁某铝合金门窗厂有人发生纠纷,李某用两辆车一前一后堵住报案人的轿车不让其离开,造成道路交通堵塞,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劝李某将车开离现场,其他事情依法维权解决。
李某不听劝阻拒绝将车开离,并煽动工友制造事端,民警为控制事态发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在交警部门的配合下叫来拖车准备强行将车拖离。
处置过程中,民警受到李某等4人的阻拦、推搡和撕咬,造成民警不同程度受伤。一名民警被李某咬伤右面部致出血,另一名民警颈部及手指处被损伤。严重妨害了民警现场执法,并对民警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随后,派出所民警果断将李某4人制服,李某等4人因涉嫌妨害公务被银海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依法强制带离审查。
5月13日下午,银海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梁科文到电建边防派出所看望慰问接处警过程中负伤的民警,对他们的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对他们的担当表示了崇高的敬意,希望他们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行。
《刑法修正案(九)》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当事人务必听从民警指挥,如认为民警执法执勤行为不当的可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投诉等,切不可对民警、辅警采取辱骂、推搡、威胁、殴打等过激行为。对辱骂、推搡、威胁、殴打依法执行职务民警、辅警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处理。
让我们一起对辱警袭警说不,警察要与各类违法犯罪作斗争,保护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而他们首先要做到的是有充分保护好自己的能力。坚决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坚决对暴力抗法、暴力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
从现在开始,请为人民警察撑腰, 捍卫人民警察执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 让公安机关能更好的履行职责, 让社会安定有序,让人民安居乐业。
来源:银海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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