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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鞋虽轻便,但因为与人的脚没有完全接合,遇紧急情况需紧急停车时,穿拖鞋、高跟鞋踩刹车极易出现脚底打滑、踩不实以及踩不到刹车踏板等情况,甚至出现鞋子卡在油门或者踏板上的情况,严重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事故。
10月17日,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查获一起货车司机穿拖鞋、违规载货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11时20分许,执勤民警巡逻至北铁公路四号路路段时,发现前方一辆小货车车身两侧绑着不锈钢门,明显超高,而且车身的不锈钢门只是用绳索进行了捆绑固定,车辆行驶过程中随时会发生绳索断开、不锈钢门掉落的可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司机穿着拖鞋,该车所载货物明显超高,询问该车司机时,该车司机心存侥幸地说:“穿拖鞋是因为下雨了才换的,而且车身的不锈钢门捆绑的非常结实,收货的地方也不是很远,只要谨慎驾驶,不会出现问题的。”
对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当场向该驾驶人指出了其违法行为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该驾驶员对货物进行卸载,重新按规定标准进行装载,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记1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
载货一定要按规定标准进行装载,因为机动车辆载货超长、超宽、超高,不仅影响驾驶人的观察视野,也影响其他车辆的判断,甚至会导致车体重心转移,存在非常大的隐患,另外穿拖鞋、高跟鞋开车,与“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一样,都妨碍了安全驾驶,将处以扣1分、罚150元的处罚,请广大驾驶人文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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