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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一直都是大家所关心的问题,酒驾事故的例子数不胜数。为了大家有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2月26日至3月26日,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霹雳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加大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的打击。
可能不少人对“查酒驾”现场有所好奇,为了大家有一个直观的认识,3月12日晚,小合跟随执勤的交警,走访了合浦县区两个“查酒驾”的卡点。
◆◆直击查酒驾现场◆◆ 晚8点30分许,由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刘毅带队,出动执法人员14人,三辆执法车,分别在定海中路-正斗茶楼路口、廉阳大道-内东环路附近设卡拦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醉驾,追究刑责,吊销驾照,5年禁驾。
出发前,刘副大队长一直在强调执行任务要安全第一。
在查车现场交警大队民警坦言:许多司机对交警查酒驾的行为不太理解,但为了市民的出行安全也为了司机朋友及其家庭的幸福,他们必须依法履职。
◆◆直击查酒驾现场◆◆ 晚20时50分许,地点定海中路-正斗茶楼路口。交警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
21时10分左右,一辆白色五菱车突然掉头冲进小巷,刚好被交警的车辆堵住,驾驶人没有停车,打开车门弃车就跑,交警冲到车后,司机已跑远,小合跟随交警上前查看,还未靠近就闻到浓浓的酒精味,由于司机弃车而跑,查扣小车一台。
◆◆直击查酒驾现场◆◆ 晚21时25分许,地点廉阳大道-内东环路。一辆车被查获,司机陈某经酒精测试为饮酒驾驶。这是昨晚第二起酒驾,在小合到达前,已有驾驶人杜某某被查为酒驾。
在批评教育后,对其开具了处罚决定书,驾驶人在酒精检测结果和强制措施凭证上签了字。
◆◆直击查酒驾现场◆◆ 晚21时38分左右,执勤民警对过往小车进行例检时,驾驶人吴某某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超20㎎/ml,属于饮酒驾驶,还发现驾驶人吴某某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行驶证的,为无证驾驶,随后,通知家人或朋友来将其接走,暂扣小货车一台。
◆◆直击查酒驾现场◆◆ 晚22时10分左右,执勤民警对一辆号牌为桂E6XXX1小车进行例检,经现场检测:驾驶人范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2.4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检测结束后,民警对范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因范某未携带驾驶证。执勤民警依法暂扣了范某驾驶的小车。
◆◆直击查酒驾现场◆◆ 晚22时43分左右,一司机驾车企图调头被交警拦住,驾驶人吴某某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3㎎/ml,属于饮酒驾驶,交警还发现驾驶人王某持有的是B2证,接受的不止是暂扣驾驶证以及罚款那么简单,还会降级处理。
◆◆直击查酒驾现场◆◆ 晚22时43分左右,地点合浦四中初中部路口,一辆车被查获,欧某某脸色通红,说话间有很浓的酒气,执勤民警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是欧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1.9㎎/ml,属于醉驾。执勤民警依法暂扣了欧某驾驶的机动车辆,随后,民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驾驶人因醉驾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的处罚!其醉驾的违法行为也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进一步处理!
昨晚设卡拦查行动,共查获酒驾5起、涉嫌醉驾1起,暂扣车辆5台,以上查处的违法行为和车辆,第二天即可到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2室处理。
交警们结束忙碌的执勤时 已是第二天凌晨 时针早已指向0点 希望大家在遇到执勤交警时 予以配合和支持! 也希望司机朋友们谨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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