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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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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西北海
四、还有6大利好条例
新版购房合同,对于买受人的利益保障更加细致明确,从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开放监督、交付条件和流程、物业约定、面积误差解决方案等做了较为具体的约定。
1、增加房屋共有方式,可按比例共有。一起买房,也有了保障。
(▲新版合同)
2、增加了建设工程合同中具体的施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进度更加明确。
3、 交付条件和交付流程更加细致,可先验房再收房,合不合格按合同规定行事。
此前很多开发商都要求先缴纳各项税费/物业费,先签字收房,才可以进行查验房屋。对此,新版合同明确规定: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明确了交付流程。
新版合同中,还直接将“查验房屋”具体细项列入其中。比如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
(▲新版合同)
此外,新版合同对水、电、燃气的一户一表都有明示,如果水、电、燃气、电话通信/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设备的交付使用条件未符合约定,也明确了逾期交付处罚的规定。
4、明确保修责任,更有利于购房者。
对比了新旧合同的《保修责任》约定,旧版的条款相对“霸王”,新版则更利于购房者。
(▲旧版合同关于保修责任的描述)
新版明确了在保修期内,如果维修需求不被支持,购房者可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新版合同:保修的执行规定)
5、 对物业服务的约定,将“业主委员会”写进合同。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并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6、面积差异处理中,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由0.6%改为3%。
误差容忍度放宽,由0.6%改为3%,对于开发商更加利好些。但如果误差大,开发商要双倍返还,损失也更大。
(▲新版合同对于面积误差的约定)
小结:
新版合同对购房者权益进行了较细致的保护,有两大非常突出的利好:
1、资金监管的比例从预售款变成商品房的总价款,这个改变值得特别强调。监管的资金更多,对于工程的建设进度更有保障,烂尾现象或将大大减少。交房无望的维权或将变少,对购房者而言,是非常大的利好条例。
2、精装质量约定更细致;保修责任更利于购房者。新版合同对精装部分的用材用料、品牌等做了较好的登记,而且对于保修的责任,也更倾向于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对于开发商拒不执行维修义务时,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总之,新版合同更加站在购房者的利益角度,对购房者权益进行了保护,不再是开发商说了算。
对于这些变化,值得大家鼓掌欢呼。
本文来源于广西楼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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