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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上午8时许,南宁市宾阳交警在宾州镇马兰转盘附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对过往的车辆进行逐一盘查时,一辆桂A号牌的小车由武陵往芦圩方向行驶,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驾驶人钟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涉嫌酒后驾驶。 经询问,驾驶人钟某承认昨晚喝过酒;不到半小时,执勤民警对另一辆小车驾驶人黄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9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在当天的执勤行动中,民警共查获5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起,暂扣小车5辆。民警依法对5名驾驶人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广西交警在此提醒:平安是幸福的基础,请广大驾驶人自我约束,拒绝酒驾,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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